海關機場共檢$1600萬K仔 2男旅客先後被捕 案件周六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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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表示,本周三(17日)和本周四(1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涉及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共檢獲約42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共約1,600萬元,拘捕兩名男子。

該名50歲日本籍男旅客被捕。(海關提供)

首宗案件中,一名50歲日本籍男旅客本周三(17日)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抵本港,關員為他進行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重約16公斤的懷疑氯胺酮,及在其隨身行李內發現137支未完稅香煙,遂把該名男子拘捕。

關員在該名50歲日本籍男旅客寄艙行李內,發現重約16公斤的懷疑氯胺酮,及在其隨身行李內發現137支未完稅香煙。(海關提供)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50歲英國籍男旅客本周四(18日)從英國倫敦飛抵本港,關員清關時,在其兩件寄艙行李內發現重約26公斤懷疑氯胺酮,遂把他拘捕。

該名50歲英國籍男旅客被捕。(海關提供)

第一宗案件的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應課稅品和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的罪名。第二宗案件的被捕人士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兩宗案件將於本周六(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關員在該名50歲英國籍男旅客的寄艙行李內,發現重約26公斤懷疑氯胺酮。(海關提供)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