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葵青打擊交通違例 拘5人扣5可移動工具發22傳票 無人機助執法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葵青警區在7月22日至31日,進行代號「鐵鏢」的行動,打擊行人違法過馬路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即電動單車)等行為。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4男1女本地人(45至64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於行人路上駕駛」,並扣查5輛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此外,針對行人及單車違例事項,警方發出共22張傳票,分別涉及「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及「行人路上踏單車」。

警方打擊行人違法過馬路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5人,扣查5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提供)

行動中,葵青警區亦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利用無人機配合地面人員調配,在區內展開巡邏及執法行動;亦聯同相關部門人員,與葵青區議員和關愛隊成員在區內向市民宣傳,以提高駕駛者及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識。

葵青警區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利用無人機配合地面人員調配,在區內展開巡邏及執法行動。(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葵青警區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道路安全組聯同相關部門人員,與葵青區區議員和關愛隊成員在區內向市民宣傳。(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市民,所有道路使用者應遵守交通規例,善用「行人四寶」,包括設有燈號的行人過路處、斑馬線、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葵青警區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道路安全組聯同相關部門人員,與葵青區區議員和關愛隊成員在區內向市民宣傳交通安全。(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