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平治逃走|警檢偉哥 揭司機停牌運毒 女友助匿酒店同被捕
油麻地彌敦道近咸美頓街,周一(7日)有一輛平治連撞多車逃去,警員以警棍狂扑車窗無果,一警手部受傷。警方今日(9日)交代案情指,在涉事私家車檢獲「偉哥」,調查下相信有人當時派送毒品,買家登車交易,但司機因使用手機遇查,最終連撞3車逃去。警方拘捕2男1女,據悉涉案男司機扣足15分停牌,其19歲持雙程證女朋友則訂酒店及買衫予男友替換,協助匿藏;而案中男買家同樣落網。
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曾智皓表示,9月7日下午約4時45分,一隊軍裝警員巡邏期間,發現一輛慢駛中的黑色私家車形跡可疑,司機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並停泊於彌敦道636號外的巴士站。隨後一名男子登上私家車前座乘客位,警員遂上前截查,惟車上司機未有理會警告,並加速逃去。
當涉事私家車駛至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時,車上男乘客下車逃去無蹤。私家車隨即高速闖過紅燈,險撞倒一名正過馬路的女途人。私家車繼續逃跑至彌敦道近咸美頓街時,因交通阻塞停下,遇上趕至現場支援的西九龍機動部隊警員。人員嘗試制止司機,並多次發出警告,喝令司機停車但無果。涉事私家車撞開前方一輛私家車後,隨即向加士居道往紅磡方向逃走。其間車輛多次闖紅燈,並撞及另一輛的士和私家車,造成輕微損毀。
曾智皓續指,事件中,一名46歲本地女私家車乘客受傷,她報稱背部及胸口痛楚;另有一名26歲機動部隊男警員於制止司機期間右手裂傷。兩名傷者清醒分別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及廣華醫院治理,經治理後均於同日出院。
同日下午約5時10分,涉事私家車被發現遺棄於紅磡區。人員檢查後,於車內搜獲兩粒俗稱「偉哥」的第一部毒藥。經調查後,警方相信涉事私家車在案發時正進行販毒活動。
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成功鎖定涉事私家車男司機及男乘客的身份。9月8日,警方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於旺角拘捕該名姓李(46歲)的男乘客、他報稱為廚師。警方追查下,發現涉案司機匿藏於觀塘區一間酒店房間內,人員遂於9月9日持法庭搜查令突擊搜查該房間,尋獲涉案男司機及其持雙程證的女朋友。警方於房間內搜獲涉案私家車車匙、司機案發當日所穿衣物、電話及現金港幣5萬元,並發現該名男司機在案發時停牌。
警方以涉嫌「狂亂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第一類毒藥」罪名,拘捕該名姓羅(29歲)報稱無業的男司機;另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其姓黃(19歲)、報稱紋身師的內地女子。涉案男司機及其女友稍後將被警方暫控相關罪名,並於明日(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涉案男乘客已獲准保釋,須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陳熾華稱,警方正繼續調查案件,包括涉事司機駕駛時的精神狀態、是否受到藥物或毒品影響,以及是否涉及其他罪行。警方強烈譴責瘋狂駕駛等行為,對於罔顧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行為,必定全力追捕所有涉案人士,繩之於法。
警方重申,任何人因瘋狂駕駛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兩年。而「協助罪犯」亦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9月7日油麻地平治私家車逃走情況▼
早前網上流傳影片可見,為數近10名機動部隊警員,在馬路中截停涉案黑色私家車,期間涉事私家車突然駛前,多名警員見狀即動用仲縮警棍,狂扑車窗嘗試截停,惟私家車置之不理,最終突圍而出揚長逃去,警員慌忙閃避,目擊者高呼:「黐線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