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港鐵車廂男子疑偷拍 遭女子質問逼刪相 警揭為通緝人士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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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3日)網上流傳一段港鐵列車車廂內影片,一名女子指罵一名男子偷拍,並要求對方刪除手機內的偷拍照。列車到達葵芳站時,男子欲下車逃走,女子隨即上前堵截,幸一名港鐵職員及時趕至,帶領他們下車,影片到此結束。事主在影片下留言指「佢影咗我一次我由佢,因為我都費事出聲,點知條友繼續影」,事主表示沒有追究對方,不過指該名男子疑為通緝人士,被警方帶回警署。警方表示人員到場後沒有發現相關相片,案件列作「誤會」,但證實男子為一名通緝人士,已帶走調查。《香港01》正向港鐵查詢。

影片開首有兩名女子正圍堵一名短褲男,質疑他疑偷拍。(Threads/@_ctt_01影片截圖)

影片沒有顯示時間及日期,影片開首有兩名女子正圍堵一名短褲男,其中一名長髮女子質問男子:「del(delete)唔del(delete)(刪除相)呀?」男子卻指:「都無影。」長髮女再問:「咁你跑乜鬼呀?」短褲男反駁:「咁你追咩啫?」長髮女隨即高呼:「你偷影嘛,你非禮嘛,你唔肯del(delete)呀嘛!」短褲男語帶輕挑,改口說:「del咗啦!」

二人爭論間,長髮女要求短褲男從手機相簿的「最近刪除」或垃圾桶中徹底刪去相片,短褲男施施然地按手機,長髮女見狀奪去手機,喊著:「我報警你就死!」短褲男搶回手機,長髮女繼續要求對方刪除相片,拍片者亦幫忙出口相助。同一時間,列車到站,短褲男欲下車逃離現場,長髮女立即上前堵截:「唔好諗住走呀!」一名港鐵職員及時趕到,帶領他們下車,影片到此結束。

警方回覆查詢指,昨日(23日)早上10時50分,警方在港鐵葵芳站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疑偷拍她的照片。人員到場後沒有發現相關相片,因此案件列作「誤會」;但由於男子為一名通緝人士,事後被帶回警署調查。

《香港01》亦正向港鐵查詢。

《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條例》)生效後,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上述兩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

經修訂後的《條例》(第200章)包含四項新罪行:
1. 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在有合理私隱期望的情況下作出的偷窺或偷拍行為;
2. 訂立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包括俗稱「影裙底」和「高炒影胸部」的行為。另外,亦訂立兩項與發布影像有關的罪行;
3. 發布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
4. 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當中,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處理受害人可能曾經同意拍攝私密影像,但沒有同意後來的發布行為的情況,例如色情報復的情況。
新訂的四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