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弼街單位搗破淫窟 49歲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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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午(8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STEMPICKER)」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人員於該單位內拘捕一名姓岑(49歲)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10月22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今午(8日)在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拘控一名49歲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今午(8日)在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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