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麗翠苑女童整晚獨留在家 祖父登門揭發 母親涉虐兒被捕
今日(8日)上午10時27分,警方接獲一名69歲翁報案,指前往長沙灣麗翠苑麗柏閣一單位,探訪並打算接走10歲孫女時,赫然發現原來孫女整夜被獨留在單位內,無人照顧。警方接報趕至調查,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女童的43歲母親。涉事女童其後由救護車送往明愛醫院檢查。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任何超過16歲且對16歲以下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若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