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區打擊貨車超重 今年首季截獲370輛貨車 拘4司機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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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為打擊貨車超重及載貨不穩等違例事項,今年第一季作出針對性部署及加強執法,警員在今年首三個月共截獲370輛懷疑超重貨車,當中包括178輛輕型貨車、182 輛中型貨車及10輛重型貨車。經調查後,警方就貨車懷疑超重拘捕4名司機,並就貨車超重及載貨不穩等違例事項發出20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44張傳票,及向96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警方提醒駕駛者,貨車超重會對輪胎構成沉重壓力,減低行駛中的車輛穩定性。超額的負載亦會影響車輛的制動系統,有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引致嚴重交通意外。警方會繼續關注貨車超重等違例行為並加強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並呼籲司機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駕駛或使用,或致使或允許駕駛或使用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而該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的負載,已使其車輛總重超過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指定或被當作指定的許可車輛總重。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任何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