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扮公安呃錢 16人損失1.3億元 警方拘捕11名男女

撰文:彭愷欣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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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假冒官員」騙財案發生,警方於本周二(13日)至昨日(15日)展開行動,偵破16宗電話騙案,16名受害人被騙走的款項高達1.3億元,其中單一最大損失為6,890萬,受害人為一名60歲女子。行動中警方成功截取1,200萬贓款,拘捕11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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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稱,今年首3個月有200宗電騙案,為進一步打撃電騙,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於本周二至昨日展開反電騙行動,並拘捕了11人,包括6名女子及5名男子,年齡介乎21至77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於行動中偵破16宗騙案,當中包括14宗「假冒官員」騙案及2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及款項高達1.3億港元,單一損失由2萬元至6,890萬元不等,騙徒最快於2日內騙走50萬元。

16名受害人(11女5男)有15名為本地人、一人持有雙程證,他們年齡介乎15歲至83歲,身份為學生、在職人士、退休人士、家庭主婦等。警方於行動中成功截取1200萬贓款,行動仍在進行中。

被捕人士中有5名人士有案底,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及去年6月4日至今年3月15日的7宗假冒官員騙案,當7名受害人收到電話後,被捕人士以「特務」形式上門收錢或帶受害人往銀行開網上理財戶口,以騙取金錢。於警誡下有人承認以「特務」身份去騙受害人,但他同時辯稱自己亦是受害人,於去年4月被騙,警方於搜屋期間,檢取被捕者犯案當日所穿的衣物、假冒公安拘捕令、以及行騙受害者的記事本。

60歲女子被騙6,890萬元

另一名被捕人士為50歲男子,是找換店東主,涉及與其他被捕人士於去年10月20日一宗電騙案,損失金額達6890萬,為偵破的案件中損失金額最大宗。被捕人以找換店生意模式將受害人近60萬元轉至內地一戶口。涉案的受害人為一名60歲女子,去年10月20日於元朗港鐵站搭車回家途中收到假冒官員電話,稱女受害人於內地干犯洗黑錢案,要求她將所有積蓄轉至自己戶口,再將銀行戶口及密碼交予騙徒,女受害人不虞有詐交出銀行戶口,騙徒於兩星期內將6,890萬元轉至10多個銀行戶口,當中包括4個本地銀行戶口。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吳嘉莉稱,電話騙案中騙徒會冒充公營、私營機構職員,包括電訊商、速遞公司、社會福利署、銀行職員等,向受害人訛稱他們被內地執法機關調查,騙徒藉此要求受害人提供個人資料核對,其後再將來電轉駁至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假公安」會向受害人稱他們於內地干犯嚴重罪案,再向受害人發出假的內地執法文件。受害人為此感到害怕,為證明自身清白而接受調查,提供更多個人資料及名下資產詳情。騙徒再假扮內地檢察官,要求受害人繳交保證金及提供銀行戶口資料作審查,再要求受害人直接轉帳至內地戶口、或提供Bitcoin ATM編碼要求受害人入錢。另外,受害人或會被騙徒騙取銀行網上理財戶口密碼,騙徒得到戶口主導權後轉走銀行中所有錢。

另外,騙徒致電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猜出來電者的身份,一旦受害人作出回應,騙徒隨即冒充受害人的親友,並以不同藉口詐騙金錢。警方於調查期間檢獲假公安拘捕令、衣物、銀行咭、找換店收據、銀行收據及電話等證物。警方正調查他們是否與更多案件有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