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警聯合行動打擊盜用信用卡 拘16人包括傳道師、法律顧問

撰文:邵沛琳 馮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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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警方早前採取聯合行動打擊盜用信用卡,兩地執法部門合共拘捕16人,包括學生、傳道師及法律顧問等。本港警方今(4日)交代案情指,發現騙徒用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信用卡資料,再購買名貴衣物、電子設備及禮品卡,涉款約30萬元。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各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聯同澳門司法警察局,於4月27至昨日(5月3日)在兩地共拘捕9男7女,當中香港警方拘捕3男6女,他們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或「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捕,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周子健高級督察指,近年本港盜用信用卡騙案有上升趨勢,本港由2019年的123宗案件升至2020年的263宗案件,涉及金額由前年的230萬元急升至去年的490萬元。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騙徒會用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的信用卡資料,包括資料外泄事件。騙徒再用信用卡資料購買名貴衣物、電子設備及禮品卡等。今次案件涉及約30萬元,單一最大損失為2萬元、涉及於網上購買2部電話。

香港警察聯同聯合澳門司法警察局採取「翊星行動」打擊盜用信用卡騙案,於今年4月27日至5月3日期間共拘捕16人,當中香港警方拘捕3名男子及6名女子,年齡介乎15至60歲,他們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或「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捕,被捕人士包括學生、售貨員、裝修工人、肉類包裝工人、傳道師及法律顧問,據知他們沒有黑社會背景。周子健指,被捕人主要在網上接觸其他人士,再以信用卡資料購物。行動中,探員檢獲5部電腦及10部手機,警方不排除再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警方呼籲市民加倍留意類似案件,定期檢查信用卡賬單,並報告任何可疑交易。市民亦應該謹慎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包括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物或接收電郵時亦應小心披露信用卡資料。周子健指,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警方一直都在收集情報以偵查罪案,並將繼續密切監視網上潛在的犯罪活動。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