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盧俊宇去年涉訛稱被帶返警署 警控一罪下周四提堂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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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去年12月於Facebook專頁發帖,稱自己於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中,被警方反手捉緊,恐嚇並帶返警署,惟警方隨後澄清並無此事,盧俊宇因涉嫌浪費警力被捕。警方今日控告盧俊宇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本月2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1月21日元朗721事件16個月,盧俊宇在社交平台發帖指自己於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被警員反手捉緊及恐嚇,及後被帶往元朗警署,最終無條件獲釋。警方隨後於Facebook專頁澄清指並無此事,又譴責盧俊宇說謊及有違公職人員應有的操守和誠信。

盧俊宇曾於Facebook專頁致歉,指自己當日與助理透過電話溝通,因表達和理解過程出現嚴重落差,致令帖文部份內容與事實不符,盧並將帖文刪除。警方於11月25日及12月4日以涉嫌浪費警力將盧俊宇及其27歲男助理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