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壹傳媒|國安處:蘋果逾30篇文籲制裁香港及中國涉違國安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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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8月大批警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及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4名壹傳媒高層後,今日(17日),警方再拘捕壹傳媒集團5名高層,並出動過百警力再次封鎖《蘋果日報》進行搜查,包括搜查新聞材料。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蘋果日報》由2019年至今,刊出逾30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屬串謀計劃,因此警方拘捕了4男1女,罪名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人士與《蘋果日報》有關、或網上業務的董事。被問及上述文章的撰文者及轉發文章者會否被捕,李桂華未有正面回應。

今早警方進入蘋男大樓進行搜查,李桂華稱,是次法庭手令的特色是容許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鄧詠中攝)

今日上午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於《蘋果日報》大樓外見記者,指由今早6時起,國安處聯同刑事部、機動部隊約500人於多區進行拘捕行動,主要是針對《蘋果日報》早前串謀其他人,要求外國一些機構、機關、個別人士對特區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基於上述情況,警方拘捕了4男1女,年齡介乎47至63歲,罪名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人士與《蘋果日報》有關、或網上業務的董事。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凍結3間相關公司1800萬元

李桂華又指,警方根據國安法第43(1)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該手令的特色是容許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保安局長根據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三作出凍結令,分別凍結了3間公司的資產,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 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共凍結1,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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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表示,由2019年至今,蘋果日報有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中、英文文章,因此有強烈的證據顯示上述文章是串謀計劃的重點,藉以提供口實給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被捕人士全部為蘋果日報的董事,對於公司運作十分重要,被捕人亦是蘋果日報的出版人、編輯等,所以對文章的內容、風格、方針是「責無旁貸」。行動仍在進行中,包括仍在搜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問及2019年國安法仍未實施,而國安法沒有追溯期,警方以何理據作出行動,李桂華回答指,「2019年至今,我哋間中都會搵到佢呢一方面文章,有數十篇,呢一個係一個實際情況,到日後我哋真係會作出檢控,佢會點樣處理,我哋到時會同律政司去商量清楚,其實亦都顯示到一樣嘢,呢個行為過了國安法之後佢都有維持落去,直至最近佢都係有,呢個係我哋今次行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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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未有正面回應撰文者會否被捕

至於是次行動中搜查了什麼新聞材料,及為何打開電腦等,李桂華稱,是次的法庭手令中包括電子儀器,如手機、電腦,而在搜查過程中,警員發現相關儀器,警員有權開啟來檢取。至於在場的記者為何不可返回工作崗位,李桂華表示,現時現場為罪案現場,因違反了國安法,而場內的資料有機會違反國安法,而警員搜查時,有見證人於現場見證。現時記者已被安排至相關地方休息。有傳言指《蘋果日報》會停刊,以及撰文者會否被捕,李桂華回答指,不便作出評論,惟他稱「入邊員工都要小心一啲,切勿唔好再犯呢一個罪行,因為呢個係一個嚴重罪行。」

李桂華籲《蘋果》員工要小心 巿民不要招惹嫌疑

被問及警方會否搜查其他媒體、及市民轉發相關文章是否同屬觸法,李桂華回答指,是次行動並非針對傳媒,而是針對一些機構違反了國安法第29條,「我哋不嬲對新聞自由都相當重視。」惟李桂華又指,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性嘅權利」,是一些規限,「其中一樣有講到,就係國安。」至於轉發人是否觸法,李桂華指要視乎轉發人的企圖,「但我身為執法者,有一樣嘢要勸告大家,唔好招惹嫌疑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