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女警偷朱古力被停職 再涉持鎅刀偷水壺 被控五罪周六提堂

撰文:楊婉婷
出版:更新:

一名48歲女警務人員去年底涉嫌偷朱古力及頸巾被捕,之後被停職候查,惟今年6月她再度犯案,涉嫌在店舖內手持鎅刀,偷去水壺、兩杯咖啡及背包,警方調查後將她拘捕。她已被控以四項「盜竊」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已於周六(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重申,非常重視警務人員的操守。

去年12月26日,警方接獲觀塘觀塘道418號一商場店鋪職員報案,指懷疑一名女子曾於去年12月17日盜去兩條約值5,500元的頸巾。警方接後到場後,截查一名48歲女子,發現她是警務人員,並在其身上檢獲4盒約值2,600元的朱古力,相信她於12月26日在上址另一店鋪盜去朱古力。警方遂以涉嫌盜竊將她拘捕。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人員跟進。被捕女子隨後被警方停職。

至今年6月26日,警方再度接獲牛頭角宏照道38號一商場內兩間店鋪的職員報案,指一名女子在一間店鋪內手持鎅刀,並盜去總值約300元的一個水壺及兩杯咖啡,其後她懷疑在另一間店鋪偷走一個約值800元的背包。警方經調查後,鎖定涉案疑人,相信是該名48歲女警,並於昨日(7月2日)晚上將她拘捕,涉嫌盜竊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人員跟進。

被捕女子已被控以四項「盜竊」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已於周六(7月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被捕女子為一名已被停職的警務人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