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天眼破「晾衫竹」竊案 持「行街紙」越南漢落網 涉5宗爆竊

撰文:黃偉民 雲嘉晉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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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上瘋傳一段「晾衫竹釣魚」的偷竊片段,一名賊人打開深水埗荔枝角道380號東明樓一住戶的窗戶,並用一枝約2米長的晾衫竹伸入屋內,用了約40秒勾走一個手袋。警方深水埗警區人員一周內翻查超過50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終鎖定一名男子。昨日(27日)警方在區內拘捕一名31歲持「行街紙」的越南籍男子,並相信他另與區內另外三宗店舖爆竊案及東明樓另一宗爆竊案有關,五宗案件涉及財物價值約2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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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案件主管高級督察楊鐵豪交代案情指,8月22日下午2時30分,深水埗荔枝角道380號東明樓發生爆竊案。東明樓由今年3月起進行大型修緝工程,所以大廈建有大型棚架供修緝工人在外牆工作。而大廈只有密碼大閘,卻沒有保安人員。

事發當日,女事主在東明樓住所做家務,期間曾打開客廳一隻窗,並將其手袋放在距離窗戶大約3米的位置。其後女事主與家人在睡房,賊人則在窗外大型棚架出現,他趁客廳沒人時,用一支約2米長並加裝一個由鐵線衫架屈曲而成的勾,伸入客廳勾走女事主的手袋。女事主此時從睡房走出客廳,目擊犯罪過程。惟男子得手後沿棚架向地面逃去,女事主即報警求助。

深水埗警區刑事情報組、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及深水埗分區特遣隊深入調查分析及翻看超過5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鎖定一名與案有關的疑犯,並於昨日在深水埗福華街拘捕該名31歲持「行街紙」的越南籍男子。警方調查發現被捕男子在深水埗區內居住,犯案前沒有踩線,他是由大廈地下沿樓梯走上天台,再由天台向下爬犯案。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案件主管高級督察楊鐵豪交代案情。(雲嘉晉攝)

經過進一步調查及比對所有閉路電視片段,警方相信被捕男子與另外三宗發生於7月6日至12日深水埗醫局街163號及167號的店舖爆竊案、以及一宗發生於8月20日東明樓的另一宗住宅爆竊案有關。五宗爆竊案所涉及的財物價值約為20.8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正被警方扣查。

警方強調,爆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呼籲,如市民居住的大廈正進行大型維修工程而又設置棚架,應該經常關窗或加裝窗花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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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本周日(22日)下午2時許,30餘歲姓陳女子返回荔枝角道380號東明樓10樓單位探望家人,其間家中各人均在房內忙碌。此時即發生「釣魚竊案」,一名男子站在外牆棚架,以一枝約2米長的晾衫竹加勾,花約40秒,勾走了沙發上的手袋,陳女士發現時已太遲,她大叫「搶嘢」,惟賊人立即沿棚架逃逸。

陳女士事後報警求助,她損失約5900元,包括900元現金,手袋、銀包及證件,信用卡等。警方正追緝一名穿長袖衫,深色褲,戴帽及白色口罩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