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夜東涌民間煙花匯演 滿東邨居民不勝其擾:俾佢嚇醒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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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假期過後,市民準備返工返學,東涌在追月夜(22日)上演民間煙花匯演,擾人清夢。警方昨晚至少接獲4宗懷疑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報案,但到場未有發現,到凌晨時分民居附近再次傳出巨響。姹紫嫣紅的煙花變成擾民之物,滿東邨居民不勝其擾,直言「俾佢(煙花)嚇醒」。

追月夜擾人清夢,警方至少接獲4宗懷疑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報案,其中2宗分別於晚上9時27分有人報案指北大嶼山公路往機場方向,由家居望出見有煙花;另外晚上10時57分滿東邨居民報案時有人放煙花,但警方到場無發現。有市民今(23日)表示中秋連續兩晚凌晨2時許都聽到煙花聲,更分時段放兩次,不禁反問:「攞正牌?」

警方接獲4宗報案 警員到場無發現

警方表示,大嶼山北分區警署於9月21日及22日共接獲4宗報案,指有人於大嶼山北一帶燃放煙花。人員到場調查,未有發現燃放煙花的人士,案件列作「非根據並按照許可證而燃放爆竹煙花」。

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管有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去年1月23日臨近農曆新年,警方接報指東涌逸東邨瑞逸樓對開,有一批可疑物品。警員趕抵調查後,即場檢獲超過405公斤懷疑煙花及爆竹,案件列作「發現危險品」處理,北大嶼山分區人員接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