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區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 三日拘捕26人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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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連同大嶼山警區一連三日(11月22日至24日),進行代號「朝陽行動(GOLDENSUN)」,以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罪行,並在荃灣、沙田、馬鞍山及大嶼山多區執法。
截至今晚(24日)10時半,警方共拘捕14名本地男子、10名本地女子、一名外籍男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19至62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7部電動滑板車、15部電動單車、3部電動單輪平衡車及一部電動三輪車。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䆁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執行及管制組人員調查。

另外,警方在行動中亦向多名違規騎單車人士發出一共98張傳票,他們涉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及不遵守交通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