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前夕|警拘兩男 涉TG及連登上煽動攻擊票站、殺警及官員

撰文:陳傲淇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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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夕,警方一連兩日(16日及17日)拘捕兩名分別22歲及34歲的男子,涉嫌在網上社交平台及通訊軟件頻道上,發布煽動他人攻擊票站、呼籲他人投白票、殺警及政府官員等帖文。
據了解,他們分別於連登及Telegram內發布煽動訊息,內容提及「唔好出嚟投票」、「起碼都比我殺隻狗先啦」。另外,22歲被捕人為Telegram頻道管理員,頻道內有約2千人。警方指,該名22歲本地男子已被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將於周六(1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過情報分析,一連兩日(16日及17日)進行針對網上發佈煽動他人犯法言論拘捕行動,於灣仔及紅磡區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其中,被捕的22歲姓陳男子任職兼職速遞員,據悉是Telegram頻道管理員;另一名被捕男子姓梁34歲,曾任職資訊科技人員。

帖文提及自殺式襲擊殺警或政府官員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表示,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社交平台煽動他人攻擊票站、呼籲他人投白票、意圖妨礙公平選舉進行。帖文中更提及自殺式襲擊殺害警務人員或政府官員,鼓勵使用暴力破壞及縱火,呼籲用不同手法去影響本周日(19日)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又召集網民於節日期間上街遊行。

譚威信指,有關言論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行。行動中,警方檢獲3部電話及2部電腦,更在22歲被捕人家中,檢獲仿製槍械、戰術頭盔、背心以及防毒面具。仿製槍械將交由軍械法證課檢驗。

警方提醒,早於2019年,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 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現時仍然生效,違者將干犯藐視法庭罪。而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不論在境內或境外、以至互聯網,即屬違法。

警方強烈譴責,任何人濫用互聯網煽惑他人犯法。網絡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不要無視網上言論的法律責任,網民發表激進言論,會為公眾帶來嚴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