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交通警遺失攝錄機 警方稱內無個人資料 籲市民拾獲交還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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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的警務人員,昨日(26日)上午發現遺失一部隨身攝錄機。警方指在接獲報告後已立即展開調查,並在可能遺失有關物品的地點搜尋,但暫未有發現。警方又稱該部隨身攝錄機內並沒有任何片段或個人資料,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跟進調查。

今次已是本月內第2宗警員遺失隨身攝錄機的事件。本月2日一名隸屬大埔分區巡邏小隊的警務人員,在大埔分區內執勤期間遺失一部隨身攝錄機。警方同稱該部隨身攝錄機內並沒有任何片段或個人資料,接報後經調查及一度搜尋,但未有發現,案件由大埔分區跟進。

就今次案件,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該隨身攝錄機,可致電3661 1300與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報案室當值人員聯絡,或將其交予就近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