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警署內知法犯法 08年旺角警署強姦案最轟動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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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所有涉案警員今日(14日)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並須即時還柙,其中第五被告、反黑組警員陳少丹被另控1項普通襲擊亦罪成,指他在中環警署接見室內掌摑曾健超面部。民權觀察成員黃浩賢指,被捕人士在警署,即是在警方控制下,警方有責任保護被捕人士的人身安全,不應遭受到暴力對待及侵犯等,是最基本的法律要求外亦是公眾期望。翻查資料,過去近10年都有警員在警署內知法犯法,最轟動的是在2008年,一名警員利用職權誘騙4名少女到警署內姦淫,最後被判囚13年。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被捕人士在受警方控制下,不應遭受暴力對待。(資料圖片)
警署警長蔡德祥(中),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和1項猥褻侵犯罪。(資料圖片)

警署警長報案室猥褻女下屬

2016年5月、6月,警署警長蔡德祥(53歲)疑在紅磡報案室當值期間,打33歲女下屬X臂部、搣她面頰及搓揉她耳珠等,其後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和1項猥褻侵犯罪。X在庭上供稱,被告當值時經常講咸濕笑話,案發當日被告拍打她的臀部後向對她講,「用手打先可以咸濕到你」。蔡德祥自辯時否認有講過,但承認平日向下屬講黃色笑話只是溝通方式。

事件緣於前警署警長張偉倫在灣仔警署監守自盜保釋金。(資料圖片)

監守自盜107萬保釋金

2016年5月,灣仔警署署理警長張偉倫(43歲)暫管灣仔警署報案室期間,涉嫌監守自盜,在警署夾萬內偷去107萬元保釋金,牽涉60名事主,潛逃澳門3個月後,經廣東省公安廳通知,他會於短期內回港自首,最後經深圳灣口岸回港時被捕,涉案金額亦暫未有被尋回,其後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囚兩年。

灣仔警署一名警長本月初偷去107萬元保釋金後失蹤。(資料圖片)

警署女廁內訛搜身實非禮

2015年1月,灣仔刑事調查隊的26歲男警員鄺浩雲,在灣仔總部值班期間,涉嫌在警署內女廁非禮一名33歲女盜竊疑犯,藉詞搜身摸胸拍臀、要求女事主脫掉內褲,及坐在座廁上供他看私處,其後被控1項非禮,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鄺浩雲並不負責處理女事主的偷盜案,在庭上堅稱,是受到女事主挑逗,惟最終被判兩罪罪成,入獄16個月。

旺角警署曾爆出有警員姦淫4名少女事件。(資料圖片)

警署內姦淫4少女

2008年11月,駐守旺角警署的男探員梁禮仲,利用上級的電腦密碼登入警察電腦內的刑事檔案資料,查看8名曾報案或涉案被捕少女的個人資料,再以查案為名誘騙4名少女到旺角警署加以非禮,其中1人更被他在警署口供房內強姦。

翌年,梁禮仲被判3項非禮、1項強姦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連同承認8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共被判囚13年。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親自致電向4名女事主道歉,2012年案件中被強姦的女受害人入稟法院向警方索賠。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被捕人士在警署,即是在警方控制下,警方有責任保護被捕人士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可能濫用職權,包括暴力對待及任何侵犯等任何違法行為,除了是法律上的要求,亦是公眾對於警察的期望。他又建議,為保障被捕人士免受不合理對待,應在警車上加裝閉路電視,相信能更有效監察執法人員有無涉及濫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