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及葵青掃蕩派對房間 1負責人被捕 7人被罰款

撰文:鄧海興
出版:更新:

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展開代號「勇爵」行動,昨晚(11日)突擊搜查區內多間派對房間。及至晚上約11時,發現成業街15至17號一工廈單位內,有2男1女(28至32歲)正在聚會,他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罰款。

另外,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亦展開代號「犁庭掃穴(LEVINGTON)」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工廈單位,搗破1間違規經營的派對房間,20歲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正被扣查;2男2女(17至32歲)亦涉違反第599F章被罰款。

警方提醒,《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在任何私人處所進行超過兩個住戶的聚集,任何人參與、組織或容許該受禁多戶聚集進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