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招攬兩未成年少年販毒 警拘3人檢130萬元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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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一個犯罪集團利用未成年人士販毒,警方前日(30日)拘捕一名男子及兩名少年男子涉嫌「販毒」、「串謀販毒」及「製毒」,檢獲130萬元毒品,相信已成功瓦解一個活躍區內製罪集團。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偵破一宗涉及「販運危險藥物」、「 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及「製造危險藥物」的案件。警方在日前情過報搜集,鎖定了一個犯罪集團 ,相信該集團由三合會操縱,並活躍於東九龍區內,不法之徒會利用未成年人士販運及製造毒品。

警方在前日(30日)晚上採取行動,於觀塘道一個工廠大廈內徹查兩名分別15及16歲男孩,並在他們身上及工廠大廈內一個單位內搜查到2.2公斤懷疑氯胺酮(K仔)、小量可卡因及懷疑毒品包裝工具。

其後,警方在油塘一個私人住宅內拘捕一名27歲男子,相信是集團主腦。經調查後,警方將男子帶到區內一個工廠大廈單位搜查,一共檢獲22公斤懷疑可製造搖頭丸的原材料、3部可用於製作危險藥物的機器、小量懷疑氯胺酮(K仔)、680粒懷疑俗稱「五仔」的「硝甲西泮」及一些包裝工具。警方指,行動中一共檢獲價值約130萬元的危險藥物,並相信成功瓦解一個毒品犯罪集團。三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利用若任何人為未成年人獲取或向未成年人供應或販運危險藥物,警方會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向法庭申請對該人加重刑罰。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0港元及 終身監禁 。

針對利用未成年人士販毒 警方會申請加刑

對於打擊毒販,特別是針對利用學生及青少年販毒的不法分子,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目標其中之一,警方將繼續採取以情報為主導定行動,主動及重點去打擊毒販。針對利用未成年人士販運危險藥物的不法份子,警方會於定罪後,向法庭申請利用危險藥物條例內第56a條,將利用未成年人士販運危險藥物的人申請加刑。

警方亦會透過社交平台發放有關數字,以引起同學、家長、老師、社工及其他持份者對青少年吸毒及販毒問題關注,提高警覺,攜手合作,避免青少年被不法之徒招攬為毒販,斷送一生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