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求職及網購詐騙集團 11人被捕 涉460萬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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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 本月21至22日展開代號「熾輪」行動,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7男及4女(18至74歲),他們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干犯全港34宗求職騙案及3宗防疫物品相關網上購物騙案,涉案金額達港幣460萬元。警方於2021年錄得19,249宗騙案,較2020年的15,523宗上升24%。去年逾1萬多宗騙案中,有6120宗為網購騙案、1063宗為網上求職騙案。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督察武少禧表示,騙徒近月瞄準第五波疫情,針對市民較多選擇網購、對防疫物資的需求及求職者「心急搵工」的心態,以進行詐騙。警方為打擊騙案,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聯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情報組,以情報主導方式深入調查,成功搗破網上求職騙案集團及網上購物騙案集團。

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情報組高級督察周子健(右)、網絡安全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武少禧(中)及新界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馮俊達(左)交代案情。(警方網上記者會截圖)

經調查發現,集團利用疫情以進行詐騙,在不同社交平台或透過電話短訊發佈招聘廣告,以「搵快錢」及「居家工作」名義吸引受害人,騙徒冒認本地知名百貨公司進行拆單活動,即是透過購物來提升賣家的銷量紀錄,並承諾交易後會歸還本金,以及提供佣金給受害人作為回報,遂指使受害人購買特定數量的貨品,包括日用品及名貴產品。當達到一定數目後,騙徒會提醒受害人要增值戶口從而購買更多貨品,並誘導受害人把金錢匯進由他們操控的銀行戶口內。而網購騙案集團會在網上社交平台刊登售賣防疫相關產品廣告,訛稱以低價發售快測包或防疫藥品,並以疫情為由,拒絕面交。同樣地,當受害人存入款項後,騙徒就會失去聯絡,而受害人無法取回任何有關款項。

警方於過去兩日(21及22日)在港九新界多處地方展開一連串拘捕行動,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7男及4女(18至74歲),當中9人屬於求職騙案集團,其餘2人則屬網購騙案集團,被捕人士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在全港共干犯37宗騙案,騙款由港幣300元至97萬元不等,涉及金額達港幣460萬元。行動中發現,其中4名被捕人士在求職騙案集團中擔當重要角色,警員搜查了位於馬鞍山及元朗的住宅單位,以及位於屯門工廠大廈一單位,其上址均安裝了大量被改裝的電子網絡裝置,協助海外成員偽裝成身處於香港,以便進行詐騙活動。警方有理由相信另外一名被捕人士為網購騙案集團的骨幹成員,專門在疫情相關的社交平台群組內招攬生意。而其餘6名被捕人士則是借出銀行戶口協助詐騙集團清洗黑錢。在行動中,警員檢獲大量電腦、手提電話、網絡路由器、銀行卡及銀行文件等。

目前為止,警方已落案起訴其中4名被捕男子,罪名分別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另外七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後查,拘捕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士被捕。

警方呼籲,市民應加強留意相關法案手法,切勿因為心急搵錢而墮入騙局。求職者在求職期間應該要了解招聘機構的背景以及相關業務,更應該對招聘機構可疑的要求提高警惕,包括犯法行為以及不同形式的付款。警方留意到今次在騙案中,騙徒要求受害人安裝來歷不明的手機應用程式。由於安裝不明來歷的手機應用程式有機會令到電話內的資料被盜取,故呼籲市民應該加倍謹慎。另外,市民在網上購物時,應光顧信用良好的賣家,以及到官方銷售渠道購物並選擇當面交收。 市民付款前應該要先清楚賣家資料,包括電話號碼、銀行帳號號碼及其專業名稱等等。如有懷疑,應立即終止交易。

警方重申,有人觸犯基本法「串謀詐騙」罪, 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的「洗黑錢」罪, 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應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