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口罩貨不對辦 29歲女子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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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個網上賣家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專頁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口罩。經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網上賣家在收取顧客款項後,向顧客供應品牌和數量均有重大差異的貨品。海關遂於上周五(6日)拘捕一名29歲女子,她涉嫌於網上銷售口罩時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切勿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貨品。消費者進行網購時,除了需要留意網購公司商譽是否可靠、小心個人資料外洩外,於付款前,亦應留意網站或社交平台專頁有否提供正確的營商地址和聯絡方法,以便日後遇上問題時可以作出跟進。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