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起底70警員及立法會議員 煽惑襲擊選舉主任 男保安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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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3歲男保安涉嫌干犯「起底」罪行,在互聯網上公開警務人員、立法會議員以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發布具煽惑性的言論,針對襲擊選舉主任。警方經調查後鎖定涉案男子,並於今日(11日)將他拘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鄭澤仁今晚在記者上講述案件,指自從2019年6月起網上湧現大量起底行為,受害人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碼、住址、相片,甚至家人的資料都被人披露。受害人及其家人其後因為起底行為,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包括電話騷擾;而部分個人資料被用作貸款申請、器官捐贈及其他公用登記等。

除了滋擾行為,更有人向受害人或向其他持不同意見的人士,發布一些暴力性言論,意圖煽惑他人去進行一些襲擊或破壞。今年3月,警方發現有人在網上社交媒體平台,披露警務人員、多位立法會議員及其家人的資料,當中包括他們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及辦公室地址等。

調查顯示,案中受害的包括數名警務人員,以及超過70位立法會議員。涉案人士更在2020年7月正值立法會選舉前,在同一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一些具煽惑性言論,包括以「掟汽油彈」等方式襲擊選舉主任等。

網罪科經調查後鎖定一名23歲姓何本地男子,並於今日(11日)聯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深水埗區拘捕該名涉案男子,他涉嫌違反《私隱條例》下第64(3C)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以及普通法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方檢獲一部手提電話,拘捕行動仍然繼續,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迪凡稱,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已於去年10月8日行效,主要打擊起底罪行。在今次案件中,公署已根據已修訂條例的規定,向有關社交平台營運商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營運商移除有關起底訊息。

根據警方數字,由2019年至今,警方共調查123宗起底案,拘捕23人,當中4宗案件已完成司法程序。警方亦提醒市民,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布的兩項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的行為以及禁止利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現時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