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康樂園2500呎豪宅被租作私煙倉 海關檢950萬元貨拘2男

撰文:魯嘉裕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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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昨日(9日)於大埔康樂園一間獨立屋搗破一個私煙集團儲存及包裝中心,檢獲340萬支懷疑私煙及12萬支另類吸煙產品,總值約950萬元,應課稅值650萬,2名本地男子被捕。
涉事獨立屋被用作私煙倉庫約半年,據了解面積達2500呎,月租約6至7萬元。海關倉庫設於保安嚴密、私隱度極高豪宅地段,窗戶均以用遮光布掩蓋,相信為增加追查難度。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梁啟聰交代案情。(梁偉權攝)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梁啟聰表示,海關人員昨日下午採取行動,於上址屋苑截查該輛準備駛入一間獨立屋車房的輕型貨車,並於車上發現2萬支懷疑私煙,於是當場拘捕34歲貨車男司機及25歲男乘客。兩人被押返獨立屋調查,人員再檢獲逾300萬支私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等物品。

被捕兩人報稱無業,涉事倉庫運作約半年,梁啟聰指涉事倉庫位於保安嚴密、私隱度極高豪宅地段,以「前舖後居」方式運作,所有窗戶均以用遮光布掩蓋,相信為增加追查難度。梁啟聰又估計涉案私煙由水路來港,相信供應本地市場,海關會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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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獨立屋作私煙倉 月私約7萬元

據了解,海關人員於昨午約2時許、紅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行動,籍當時涉事司機警戒性較低,加上當時附近路上沒有居民出入,於是人員趁貨車準備駛入車房時上前截停。涉事獨立屋單位2500呎,據悉為透過地產代理租用,月租約6至7萬元,有花園及車房,屋內外亦裝有閉路電視,海關估計集團籍屋苑私隱度高,鄰里亦較難查覺其用途以逃避執法部門追查。

梁啟聰稱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及監禁2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向海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