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酒吧須出示快測陰性結果 警中環蘭桂坊加強巡查

撰文:張家豪 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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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昨日(18日)再度破千宗,政府周四起收緊酒吧防疫措施,酒吧或酒館、夜店或夜總會、以及餐飲處所內酒吧或酒館範圍,顧客需持有24小時內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方可進入。昨日(18日)為實施後首個周末,警方於蘭桂坊一帶加強巡查。

警方港島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機動部隊等近百人員,於晚上約11時,於中環蘭桂坊一帶多間酒吧加強巡查,並進入酒吧檢查顧客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期間,有市民於街上未有戴上口罩,警員則提醒對方戴上口罩。警方其後於雲咸街一帶巡查期間,1男1女被帶返警署接受調查。

警方港島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機動部隊等近百人員,於中環蘭桂坊一帶多間酒吧內巡查。(陳永武攝)
警方港島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機動部隊等近百人員,於中環蘭桂坊一帶多間酒吧內巡查。(陳永武攝)
警方於雲咸街巡查期間帶走1男1女。

警方指,中區警區牌照組、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昨晚(18日)及今日(19日)凌晨於蘭桂坊一帶採取聯合行動,巡查酒吧及食肆等餐飲業務處所,以確保業界和市民嚴格遵守防疫及社交距離措施。

行動中,人員發現兩間酒牌處所的負責人未有確保顧客進入處所時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及遵守防疫條例規定,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該兩名處所負責人發出傳票。

同時,處所內3男6女,年齡介乎20至33歲,分別未能出示安心出行掃瞄紀錄及多於四人同坐一桌,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巡查蘭桂坊一帶酒吧,向兩名負責人發出傳票。另外,3男6女被罰款。(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