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長洲截「小型超市」走私船 檢150萬元食材及活珊瑚拘3人

撰文:林朗天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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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情報科及港口及海域科,昨(5日)晚進行聯合反走私行動,在長洲一帶水域偵破一宗涉嫌利用貨船走私的案件,檢獲約9噸高價食材及活珊瑚,該批食材種類繁多,市值約150萬元,走私貨船儼如「小型超級巿場」,船上3名本地男子被捕扣查。

海關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懷疑有不法份子在本港南面水域,利用貨船進行走私活動,港口及海域科海域突撃及策略規劃組督察蔡賢銘表示,調查人員先發現一艘可疑貨船航行,並透過雷達監控系統進行偵測,以航速、航向及水流為指標,預計目標貨船的可能逃走路線,其後分析到船隻從南面水界方向行駛,便立即派出2艘高速截擊艇上前截查,利用速度優勢,探員於2分鐘內到達目的水域,即距離本港水界1海里位置,發現目標貨船當時並沒有開啟航行燈。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督察康恩續指,貨船被截停後,探員登船搜獲一批未列倉單的食材, 經初步點算後,發現食材種類繁多,當中包括和牛、蔬果、海膽、海鮮刺身,以及懷疑受管制的活珊瑚,共重9噸,總市值約150萬元。康又補充,食材被搜獲時,未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中,船上亦沒有冷凍設備、冷氣或相關儲存物品,若市民食用後,有機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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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船上3名年齡介乎34至69歳的本地男子亦同被捕,他們分別報稱為船長、輪機操作員及負責人。海關表示會追查貨品來源及船隻擁有人是否涉案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表示,今次案件的走私形式有別以往,不法份子過往通常將同一類物品一次過大批運送,並會經中轉站或中途儲存中心運到目的地。惟今次每款走私物品種類多、數量少,他更形容不法份子將「小型超級市場」放在貨船一樣,直接將貨物送到接貨人手中,他相信集團圖改變以「螞蟻搬家」的策略運貨,是與近日海關的一連串的反海路走私執法行動有關。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督察康恩(左)及港口及海域科海域突撃及策略規劃組督察蔡賢銘(右)向傳媒簡報案情。(林振華攝)

海關強調,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士如非按照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