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店墮代訂「佛跳牆」騙案失$32萬 警拘48歲女子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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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發生多宗代訂「佛跳牆」電話騙案,騙徒聲稱希望向食店訂購「佛跳牆」,誘使食店向指定供應商訂購食材,當對方收款後隨即消聲匿跡。警方拘捕一名48歲女子,涉及5宗同類騙案,金額達32萬元。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三隊督察劉曉穎交代案情。(梁偉權攝)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三隊督察劉曉穎表示,警方於今年6月至7月期間,接獲各區多宗針對食店的電話騙案,犯案手法類似,騙徒自稱為學校或公司職員,訛稱向食店訂購大量飯盒,其後提供假入數紙以博取食店信任。騙徒其後會向食店表示希望訂購昂費食物,例如「佛跳牆」等,當食店負責人表示沒有相關食材時,騙徒會提出食店可向指定供應商訂購食材。食店不虞有詐向該供應商繳付金錢後,對方隨即失聯,涉及金額達32萬元。

警方經情報分析及調查後,鎖定一名本地女子,涉及5宗發生於旺角、大埔、沙田、荃灣的電話騙案,昨日(19日)於觀塘拘捕一名48歲姓彭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查。劉曉穎指被捕女子報稱無業,而據調查騙案中來電者為一名男子,因此警方相信仍有其他疑犯,警方仍繼續追緝疑人,案件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提醒食肆負責人及職員,如收到來自團體或私人機構的電話訂單時,應先核實對方身份,切勿輕易墊付任何貨款。如有任何懷疑,應及早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