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碼│警揭「紅碼」人士離開隔離場所 4確診者被送竹篙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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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8月9日起實施「紅黃碼」疫苗通行證安排,並於14日適應期屆滿後表明會就新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警方指近日發現有市民在「紅碼」期間離開隔離地點並進入受限處所,今日(2日)執行「隔離令」將4名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以阻截病毒於社區擴散。

警方今日執行「隔離令」將4名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表示,與衞生部門近日發現有確診人士漠視公眾健康,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599A章)的相關規定,在確診期間及在疫苗通行證仍然呈現「紅碼」的情況下,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規管的處所。

警方指積極與衞生部門協調,並根據第599A章執行「隔離令」,今日(2日)在全港多區將4名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以阻截病毒於社區擴散。

警方重申,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另外,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把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政府當局會嚴肅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會積極進行搜證,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人士。警方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