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中環無牌駕電單車 遭拍片放上網 涉四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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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一姐」薛影儀被指無戴頭盔在中環海濱無牌駕駛電單車,被人拍片放上網後,警方展開調查,今日於跑馬地以四罪拘捕她。該段影片可見,「阿儀」駕駛一輛小型電單車,在旁有一名身穿反光衣的男子教她駕車方法,曾一度扶住車柄協助,「放手就停架啦」、「你慢慢畀油」。而負責拍片的女子不斷大叫﹕「嘩!小心呀」、「阿儀你好大膽呀!」、「阿儀你好勁呀!」。
《香港01》就事件致電薛影儀經理人林寶玉查詢,她回覆指正在駕車,稍後會再聯絡。林寶玉其後以短訊回覆指﹕「多謝大家的關心,公司表示事情已交由律師處理,有進一步消息必定會通知大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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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段影片拍攝於今年8月13日。當日有傳媒報道,指薛影儀以一身賽車女郎打扮現身中環,身穿低胸連身裙,更曾分享影片,騎上電單車學人揸大膽車。

警方表示,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早前於網上巡邏,其間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中一名女子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駕駛一輛電單車,而該名女子當時並沒有帶上防護頭盔,該電單車亦涉嫌為未有登記車輛。

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5日)在跑馬地區拘捕一名38歲姓薜本地女子,涉嫌「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該名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重申,「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薛影儀已非首次惹官非。去年9月,她因無戴口罩被街坊追拍怒罵感不滿,逐起飛腳踢向對方肚,令事主受傷。事後被警方控告一項「普通襲擊」罪及違反口罩令。今年3月22日,於屯區法院被判罪成入獄2星期兼罰款五千元。薛影儀經理人林寶玉不服刑期過重,即時向法院提出申請保釋上訴,最終法院接納申請,需繳交五百元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