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虐畜案如查命案須頂證兇徒:動物有口不能言 天眼成破案關鍵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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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時發生殘忍的虐待動物案,但動物「有口不能言」,不能講述受虐經歷,除了靠好心人舉報外,還可如何頂證兇徒?現時全港有13個警區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虐待動物案,由刑事偵緝隊人員兼任,他們分享經驗指,「天眼」往往是關鍵線索,如去年大埔虐貓案便是一例,把兇徒繩之於法,並判囚1年,屬去年同類案件的最重刑罰。有犯罪心理學專家指,虐待動物者普遍性格都是內向孤僻、自卑感較重,易把怨憤轉移到容易征服的對象,除了動物,甚至可能是孩童。

警方自2011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與相關部門機構加強溝通。(梁鵬威攝)

警方去年接獲68宗疑虐動物案

現時警方就虐待動物案,主要有實行了6年的「動物守護計劃」,以及自2008年起,陸續於13個警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虐待動物案,有關警區包括油尖、旺角、元朗、屯門、大埔、荃灣、中區、灣仔等,專案小組由刑事偵緝隊兼任,全天候待命。

支援科警司(策劃行動)黃德長表示,就算初步證據不足,亦鼓勵市民舉報懷疑有動物受虐事件。(梁鵬威攝)

據警方資料,由2014年至2016年,警方就虐待動物立案調查的有224宗,並拘捕78人,但截自去年9月,只有39人被定罪。支援科警司(策劃行動)黃德長表示,最大的困難是「動物無八達通,唔識講嘢,就算係(人)命案都有好多蛛絲馬跡。」

一名男子虐待流浪貓長達兩小時,由單車鋪店主翻查閉路電視揭發報案。(閉路電視片段截圖)

去年大埔虐貓案 閉路電視片段揭發案件

不過這不代表虐待動物狂徒能逍遙法外,因人在做,「天眼」在看。去年5月轟動一時的大埔虐貓案便是一例,案發時是1名男子於1間單車店外,用尼龍繩綁1隻流浪貓的尾巴,並把牠塞入紙箱當成波,拋上簷篷,再擲落地不斷踢,反覆施虐2小時,翌日單車店東主對店外一片凌亂感奇怪,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揭發案件。

大埔區總督察(刑事)鄭則恒指,該案最困難是受虐的貓不知所蹤,專案小組隨即到附近的私人屋苑及屋邨,搜羅並翻閱時長逾10小時的「天眼」片段,靠對比衣物特徵鎖定疑人,終拘捕兇徒。

大埔區總督察(刑事)鄭則恒表示,調查虐待動物案,大多依靠環境證供,與調查命案一樣,務求儘快破案,免犯人毀滅衣物等有用證據。(梁鵬威攝)

疑犯的謊言亦可靠「天眼」拆穿。鄭則恒憶述,疑犯錄口供曾稱,他是想餵流浪貓卻被咬,出於氣憤才虐待。不過他指從片段可見,兇徒非但無餵過流浪貓,更見起初用電筒周圍找獵物。最後該案雖無受害動物現身,亦無目擊證人,但仍能靠「天眼」把兇徒繩之於法,該男子被判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判囚1年,是去年同類案件的最重判刑。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使動物受不必要痛苦,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 3 年。

愛協:市民近年保護動物意識加強

另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總督察梁兆麟表示,在「守護動物計劃」下,協會從警方接收近70隻被疏忽照顧的貓狗,全部已找到新主人領養。他又指協會近年不時收到市民舉報指,有人用丫叉、石頭射白鴿,甚至有舉報指「酒樓擺條魚,放喺魚缸,又唔食。」反映市民保護動物的意識加強。

犯罪學家︰向弱者施虐圖獲征服感

城大犯罪心理學專家黎定基表示,虐待動物者普遍性格內向孤僻、自卑感較重,不敢反抗權威,故將怨憤轉至易征服的對象,如孩童及動物。他們認為動物與人命有別,而貓就是其中一種被他們視為弱者的目標,因貓雖敏捷,但反抗力較弱,而其中一類施虐者聽到動物淒厲叫聲,會感興奮,屬仇恨心理的發洩,過程中獲取快感。黎定基指,該類人士通常有性格缺憾,與個人成長經歷有關,可透過藥物及心理行為治療緩解暴力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