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控兩男煽動意圖、侮辱國歌國旗等罪 周四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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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本周二(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18歲及29歲男子,警方暫控二人各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今日(29日)午表示,該名18歲男子被加控一項「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罪、一項「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罪及一項「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本周二(27日),兩名男子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二人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

消息指,二人涉在社交平台發布包括「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內容。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