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九龍灣拘馬籍遊客檢$5千萬可卡因 揭港馬集團利誘租工廈販毒
有不法分子以遊客身份來港,租用工廈單位作毒品儲存倉。警方毒品調查科於昨日(11日)進行反毒品行動,搗破一個位於九龍灣工業大廈的毒品儲存倉,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25歲馬來西亞籍男子,並檢獲約48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超過5,000萬元。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吳嘉倫今日(12日)表示,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收集後,昨日(11日)進行埋伏行動,並於下午3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步出九龍灣一工業大廈,探員隨時即上前調查,在他的背囊中,發現1磚共重1公斤的懷疑可卡因,遂以「販運危險藥物」將其拘捕。
其後,探員再將被捕男子押解到其在工廈中所租用的一個單位進行搜查,發現單位內的2個紙皮箱中,存有38磚懷疑可卡因,共重38公斤。探員亦發現10個可再封膠袋,內藏10公斤之懷疑可卡因,而所有毒品市值超過5,000萬元。另外,隨上述警方所搜獲的懷疑毒品以外,在涉案單位中並未發現其他貨品及傢俬。
經警方初步調查,該倉庫面積約900呎,由9月底開始運作。被捕的25歲男子為馬來西亞籍,報稱遊客,相信他為該毒品儲存倉的「倉管」,而他將被暫控2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並於明日(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馬來西亞販毒集團利誘低收入及負債人士來港販毒
吳嘉倫續指,目前相信已成功阻止一批可卡因流入本地市場,而在今次行動中,警方就發現有本地及馬來西亞販毒集團合作,並以金錢利誘馬來西亞的低收入及負債人士來港販毒。以本案報稱遊客的被捕人為例,基於背景資料有限,本地警方執法難道亦大大增加。
警方呼籲,工廈業主出租單位前,可先了解租客的經濟背景,如有否固定職業或收入,同時亦可留意租客所報稱的用途是否與實際用途相符,以及留意租客是否找短期租約。如有懷疑,可致電警方24小時毒品舉報熱線電話2527 1234。
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