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站兩「武器癡」被截起違禁武器 搜屋檢40件包括打狗棒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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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武器癡前日(22日)欲到其中一人家相聚,其間在黃大仙站遇到警方截查,袋中的「寶貝」 被搜出,包括武士刀、開山刀、摺刀及斧頭等違禁武器。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拘捕兩名分別32歲及38歲的男子。據悉,兩人為舊同事,同有收藏武器的習慣。警方在他們的住所檢獲逾40把武器,其中有斬馬刀、打狗棒、鐵筆、杖劍等各色各樣的武器,部分已開封。兩人並無武術背景,警方會繼續調查被捕人的動機及武器來源。

警方前日(22日)下午5時許,在黃大仙站巡邏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查,並於兩人的兩個袋中發現1個指節套(鐵蓮花)、5把摺刀、1把開山刀、1把武士刀及1把斧頭。經初步調查,兩人分別32歲姓何及38歲姓吳,職業為工程顧問,據悉為舊同事關係。

黃大仙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陳柏亮指,警方拘捕2人後,在他們分別九龍灣及黃大仙的住所亦發現林林總總的武器,包括19把武士刀、5個指節套(鐵蓮花)、5把開山刀、11把短刀及不同種類的武器,其中有斬馬刀、打狗棒、鐵筆、杖劍等各色各樣的武器,部分已開封。2名被捕人已獲保釋,警方指2人並無武術背景,相信2人有收藏武器的集慣,被捕前正前往其中一人的住所。警方會將所檢武器進一步檢驗,並會調查被捕人的動機、武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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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亮指,網上有不同途徑購買違禁武器,若市民購買有可能會違反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第4條,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年,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陳浩然攝)

藍田站2男童身藏蝴蝶刀 消息﹕因好奇而買入

另外,據了解,警方同日(22日)亦於藍田地鐵站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於兩名11歲及14歲的男童身上搜出共3把蝴蝶刀,兩人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其後警方在搜查其中一名被捕人的住所期間,搜出多一把蝴蝶刀,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在社交媒體上曾觀看一些有關蝴蝶刀的影片,因一時好奇而買入。

警方呼籲,管有蝴蝶刀有可能干犯《管有攻擊性武器》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