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機場白牌車 41歲司機斷正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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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特遣隊及交通隊人員進行打撃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行動,發現有人利用網上平台刊登廣告,提供私家車出租服務。今日(26日) 上午約11時,警方派員喬裝乘客租用一輛私家車。當車輛到達目的地並支付相關載客費用後,警員隨即表明身分,當場拘捕該名41歲姓陳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涉案車輛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而車輛亦被扣押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重申非法出租載客取酬是嚴重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