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搗無牌吧及違規派對房間 30人無掃安心出行 負責人收傳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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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特遣隊聯同重案組人員昨日(4日)下午約6時展開代號「勇爵」(BRAVEDUKE)的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間處所,行動中一共拘捕8名男女,涉無牌賣酒及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另有30名男女無掃「安心出行」被票控,2名派對房間負責人將收到法庭傳票。

搗破無牌酒吧 拘8男女

人員今日(5日)凌晨約零時50分,突擊搜查鴻圖道37至39號一工業大廈內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酒吧。該處所的26歲姓劉酒吧女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被捕。處所內3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至65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行動中,人員共檢獲總值約5萬元的酒精類飲品。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兩派對房間違規營業 30人無掃「安心出行」 2負責人將收傳票

另外,人員發現觀塘道460至470號一派對房間懷疑正在違規營業。單位內5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2至29歲,沒有在進入處所前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稍後會向處所負責人發出法庭傳票。

此外,人員亦於興業街16至18號發現另一派對房間懷疑正在違規營業。單位內5名本地男子及17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3至54歲,沒有在進入處所前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及違反相關人數限制,即每一房間不得超過12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場所40歲姓張男負責人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方稍後會向其發出法庭傳票。

警方提醒市民,「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

此外,派對房間負責人及顧客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相關限制,每一房間不得超過12人。任何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