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令》12.1生效 民航處偕警方呼籲用家「人機」註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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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起生效的《小型無人機令》的6個月寛限期昨日(30日)完結,今日(1日)起全面實施,民航處及警方呼籲市民,使用無人機前,要先到民航處推出的「SUA一站通」網站或相關流動應用程式,進行「人機」註冊,同時留意限制飛行區和相關規管要求,以免誤墮法網。

民航處及警方提醒市民,除了標準甲一類操作之外,小型無人機和遙控駕駛員均須註冊,遵守相關規管要求和操作規定,市民可以透過民航處推出的「SUA一站通」網站或相關流動應用程式,註冊成為遙控駕駛員,以及為小型無人機註冊,同時亦可透過「SUA一站通」的無人機飛行圖閱覽限制飛行區,以及從《安全規定文件》和相關指引獲取安全資訊。

為免誤墮法網,市民每次使用無人機前,應該先到「SUA一站通」查閱最新的限制飛行區和相關安全資訊,市民可從esua.cad.gov.hk登入「SUA一站通」或透過該網站下載其流動應用程式。

《小型無人機令》今年6月1日生效,以風險為本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風險水平,設立相應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和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與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及執法相關的罪行。

讓公眾熟悉新法例下的其他新規定及為符合規定作好準備的6個月寬限期於昨日(11月30日)屆滿,寬限期期間,民航處及警方進行一系列宣傳活動,在不同電視台及房屋署的電視網絡播放宣傳短片,並於多個網上平台進行宣傳,包括一些航拍愛好者及科技愛好者經常瀏覽的網站,警方亦聯同民航處在維港兩岸多個無人機飛行熱點進行宣傳活動,向市民派發單張,並掛上宣傳橫額,提升他們對飛行安全的意識。

民航處及警方表示,任何人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無論遙控駕駛員及負責人(即機主)均可能要負上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