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檢110公斤煙花爆竹 龍吐珠發射威力高達8層樓 34歲男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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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歲晚,本港不時上演非法「煙花匯演」,警方為了盡早堵截煙花爆竹流入市面,所以加強打擊相關罪行,今日(17日)在屯門檢獲不同種類的煙花爆竹,約重110公斤,總值約15萬元,當中龍吐珠發射威力可達6至8層樓高,當場拘捕一名男子。

屯門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子偉交代案情指,年近歲晚,警方關注非法藏有和燃放煙花爆竹情況,對市民構成威脅,屯門警區刑事部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希望盡早堵截煙花爆竹流入市面,打擊不法分子的收入來源,當中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今日下午4時許突擊搜查屯門順風圍一個單位,檢獲8箱和8袋共重110公斤的煙花爆竹,總值約15萬元,種類繁多,包括穿雲箭和仙女棒,當中龍吐珠發射威力直達6至8層樓,以涉嫌干犯「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罪名拘捕一名34歲本地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屯門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子偉交代案情。(王譯揚攝)

由於煙花爆竹數量龐大,而且鄰近民居,所以爆炸品處理課出動,協助同袍搜查,確保現場環境安全,同時檢取部分證物化驗。

譚子偉指出,不法分子在民居存放、運送和使用煙花爆竹,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一旦發生意外,就會釀成火警,導致人命傷亡,重申「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12個月和罰款2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