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島「放蛇」打擊黑的及白牌車 5司機被捕 揭有人收貴3倍車資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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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為打擊「的士濫收車資」及「非法載客取酬」,剛於3月份採取一連串行動。警員喬裝乘客,於不同時段在各遊客區黑點搭的士前往港島目的地。合理車資約50元的車程,有司機索價150港元,為正常車資收貴2倍。行動中,2名的士男司機(35至45歲)涉嫌「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被捕。

警方亦發現某些不法司機於的士繁忙時間,進行非法載客取酬活動。警方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租用客貨車,司機無視喬裝警員沒有攜帶貨物,並將合理車資約為50元的車程,收貴3倍索價200元。人員經調查後,相信有關客貨車並沒有由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合共拘捕3名客貨車男司機(35至55歲),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案中所有被捕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4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此外,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於昨日(30日)開始在香港大球場舉行,警方亦在會場打擊的士違例,發現5輛的士涉嫌殘缺或改裝,包括車胎胎紋不足、安全帶回彈力欠妥及干擾的士咪錶等,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有關的士已被警方拖走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以及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3個月;再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6個月。

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關車輛。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