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走犯內情曝光 37歲還押犯$2萬誘保釋犯換手帶逃 逃犯妻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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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發生的掉包走犯事件,消息稱,逃脫的37歲疑犯過往疑曾犯事,時有出入法院,未知是否因而熟悉還押保釋程序,昨日於法院臨時囚禁室內,懷疑口頭承諾支付2萬元,成功說服另一名獲准保釋的犯人與他交換身份,成功離開法院。警方證實逃犯的31歲妻子,因為提供金錢輔助,涉嫌協助罪犯已經被捕。

就走犯案件,警方回覆查詢稱,一名37歲姓陳本地男子,早前涉及一宗販毒案件被暫控,昨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懷疑與另一名24歲姓林本地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以獲取能夠保釋的資格。陳男向警員冒認為林男,並成功獲准保釋候查。

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調查,警員於同日拘捕林男,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另外,警員亦發現陳男的31歲同姓妻子,於他逃脫後提供金錢輔助,涉嫌協助罪犯被捕。兩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至於陳男仍然在逃。案件列作「從合法羈押逃離」、「誤導警務人員」及「協助罪犯」。

陳男被控在上周五(7日),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號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及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出庭應訊後不獲保釋,原定還押至6月2日再提堂。消息指,案件涉及逾百克懷疑冰毒,一旦被判罪成,估計刑期可達7至10年。至於林男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涉於本周日(9日)在旺角富邦大廈一單位襲擊同居女友,提堂後准以500元保釋,4月24日再提堂。

據了解,所有疑犯在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辦理手續期間,身上只有手帶作識別,個人隨身物品、身份證等「包頭」則由相關人員保管,待疑犯可獲擔保時領回。陳男疑口頭上答應林男提供2萬元報酬,並將妻子的電話號碼給了林男,著他保釋後聯絡妻子取酬,雙方亦交換手帶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據悉林男早前丟失身份證,而取得臨時身份證明書,上面所印得照片為黑白色。當辦理保釋手續時,負責人員核對身分,曾檢查其手帶,比對疑犯長相及臨時身份證明書的照片,疑當刻未察異樣,最終陳男成功以林男的身份辦理保釋手續離去。人員雖然很快發現,但陳男已經逃之夭夭,而林男則即場被警方拘捕,於事件中未獲任何報酬。

至於陳男的妻子,報稱對丈夫承諾支付他人掉包費一事不知情,惟據知她給了丈夫數千元的金錢援助。

消息指,現時處理還押及保釋程序一般由駐法庭警務人員負責,而被安排於臨時囚禁室內的犯人,正常身上並無隨身物品,只有用作辨識身份的手帶,直至進行保釋後方會取回個人物品及財物。消息估計相關程序日後或需作檢視,如發現在過程中有人為失誤,警隊將進行調查及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