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保安局譴責指控失實 捷克港人組織:對藝術自由的侵犯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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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5日)檢走「國殤之柱」,指作品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有關。今早(6日)保安局譴責有組織假借藝術自由為名,要求歸還有關證物,對警務處的執法行動作出無理譴責和惡意抹黑,是漠視法律、罔顧法治精神。捷克港人組織「我地(Ngo Dei)」晚上回應保安局聲明,形容指控荒謬,及是對藝術自由的威脅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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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國安處昨日(5日)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檢取一件與一宗涉及《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的有關證物,據悉為「國殤之柱」。捷克港人組織「我地(Ngo Dei)」昨出新聞稿譴責警方行動,並促當局尊重藝術自由,立即歸還「國殤之柱」;同時在網上發起聯署請願,籲國際社會向港府施壓,保護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保安局今早發文,對於有組織對警務處進行的取證行動作出與事實嚴重不符的指控,予以強烈譴責。保安局表示,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保安局:取證合法合情合理

保安局發言人續指,就是次取證工作的有關案件,調查工作一直在進行中,而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有關組織企圖混淆視聽,假借藝術自由為名,要求歸還有關證物,並對警務處的合法執法行動作出無理譴責和惡意抹黑,完全是漠視法律、罔顧法治精神的行為。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案件。有關組織必須立即停止不符事實的指控。

組織回應:須向高志活解釋檢走原因

「我地(Ngo Dei)」晚上再發聲明回應保安局。聲明中指出,政府企圖限制的不僅是藝術家的自由,更是香港自由限制的新低點,並指高志活是「國殤之柱」的創作者及擁有人,他已聲明此私人財產並非由香港大學所擁有,因此警方必須向高志活解釋檢走其個人財產的原因,及其作品涉及那一宗國家安全案件。組織又敦促港府反省何謂「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應有責任」,盼望其「彰顯」應有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