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員騙案|33歲印度女收求職短訊誘刷單賺錢 4日遭騙走$70萬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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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員騙案停不了。警方今日(4日)接獲一名33歲外籍女子報案,稱早前收到一個自稱求職公司職員短訊,誘使她點擊刷單網站,她遂按指示於本月,共轉帳約7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本地銀行戶口,以賺取利益。女事主其後未能取回款項,懷疑受騙,遂報案。據了解,女事主為印度籍,持香港身分證。
警員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如懷疑受騙,應立即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熱線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