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涉9宗電騙專呃阿婆 涉款97萬元 消息指為前區議員王進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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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周一(5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8歲姓王本地男子,他涉嫌與5月29日至6月5日期間9宗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共97萬元,最高涉款案件為30萬元,受害人均為71歲至93歲老婦。消息指,該名被捕28歲姓王男子為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警方指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天(8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吳銘鋒指,上月30日觀塘警區接獲一名90歲婆婆報案,指收到一個不明來歷的電話,對方訛稱是其兒子,因牽涉刑事案件被捕,需要30萬元「保釋金」,並指會透過朋友上門收錢。婆婆不虞有詐,同日將30萬元現金交給上門收錢的男子。事後婆婆與家人商討後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吳銘鋒指,及後警方於周一(5日)晚上,在將軍澳警區處理一宗欠交罰款案件時,發現一名28歲姓王男子與上述電話騙案有關。經調查後,相信王男是假裝婆婆「兒子朋友」而上門收取「保釋金」的涉案男子,遂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他。行動中,人員檢獲一部手提電話。

警方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發現被捕人與另外8宗發生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全港多區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受害人均為71歲至93歲老婦,8宗騙款67萬。另外,被捕人亦曾指示下線成員負責收錢,他現正被拘留調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詐騙集團在社交平台出廣告招聘上門收數

吳表示,詐騙集團活躍於5月中旬至6月上旬,他們會在社交平台刊登招聘廣告,以日薪1000至1500元作招徠,聘請人上門收數,實質充當詐騙集團成員,向受害人收取騙款,再將騙款交比詐騙集團上線成員。他指,詐騙集團揀選交收金錢地點多為人煙稠密的公眾地方,或商場的廁所,以避開警方調查。

市民切勿因金錢利益被不法分子利用作傀儡行事

吳銘鋒說,犯罪集團專門針對長者,利用長者擔心及關心家人心態犯罪,形容其行為「卑劣」、「可恥」。他呼籲市民防範電話騙案,要謹記「防騙三寶」,即是「收線」、「核實」及「求助」。如遇到類似懷疑詐騙的案件,市民可以使用防騙伺服器、防騙伺服app,或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熱線18222。

他提醒市民,特別是年青人,切勿因為少許金錢的利益被不法分子誤導或利用,充當詐騙集團的傀儡行事。警方重申,詐騙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6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另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同為嚴重罪行,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7條,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0年。

吳銘鋒補充,鑑於相同的犯案手法,有日益嚴重的趨勢,即使被捕人的角色只是向受害人收取金錢,這些亦在判刑的時候皆為加刑因素,警方會就著每一宗案件向律政司商討加刑因素,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消息指:被捕28歲男子為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

王進洋於2015年於首次參選區議會選舉,在東涌南區與周浩鼎爭一席位,最終他取得1917票,以244票之差不敵周浩鼎。及後,他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捲土重來,再次出選東涌南區,終取得5049票,以1,430票之差擊敗周浩鼎勝選。

政府於2021年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 (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王進洋曾表示會就此拒絕宣誓及辭任區議員,他亦曾發布「不會服務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的市民求助」的宣誓,被廉署召見調查。但王進洋於當年10月最終決定留低及宣誓,惟宣誓無效被DQ,喪失區議員議席。

被DQ後王進洋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政府欠其8萬元,幸DQ後他找到一份飲食業工作,以日薪計算,一個月有逾2萬元收入。當時他指不方便透露工作地點,但提到更表時間樂觀,收工後可以繼續處理社區事務。

王進洋在Facebook上表示,因三月初曾發布「不會服務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的市民求助」的宣誓,被廉署召見調查。(王進洋fb)
王進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