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宗街頭問人「借錢」 展示假過數截圖及短訊騙財 28歲女被捕

撰文: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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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過去一個月共接獲14宗發生於油尖旺區發生的街頭行騙案件。騙徒於街上向途人聲稱急需現金,要求借錢,涉及現金由300元至5400元不等。騙徒向受害人展示電子銀行「轉數快」過數截圖,令他們誤以為已經收到銀行轉帳,惟檢查其銀行戶口後,始發現被騙。警方調查後,昨日(3日) 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1名28歲姓盧本地女子。

旺角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鄭浩正提醒,如果有市民最近亦有遇到類似騙案手法,可以致電3661 8714與警方聯絡。(翁鈺輝攝)

旺角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鄭浩正指,騙徒在街上向途人訛稱其小朋友不適急需睇醫生、欠錢乘搭的士等理由,表示急需現金並要求借錢。另外,騙徒會用手機向受害人出示電子銀行「轉數快」過數截圖畫面,或向受害人發出類似銀行SMS短訊,令受害人誤以為已經收到銀行轉賬,於是向騙徒提供由300元至5400元不等的相應現金。受害人均在檢查其銀行戶口後,發現沒有收到相關款項,懷疑被騙遂報案求助。據了解,受害人年齡介乎20歲至50多歲,大部分為男性。

警方經過連日情報分析及證據搜集後鎖定目標,並於昨日(3日)下午採取行動,於旺角區一個住宅單位內拘捕一名28歲姓盧持香港身份證的女子,她報稱無業。經初步調查,相信她與6月中旬至8月上旬,在旺角及油尖區內發生的14宗同類型騙案有關,共騙約2.1萬元,她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跟進,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呼籲市民,要小心提防以上街頭騙案。在利用電子過數交收時,應該小心確認自己銀行戶口是否收到相關款項。如果有懷疑,可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如果情況緊急,可以報警求助。另外,如果有市民最近亦有遇到類似騙案手法,可以致電3661 8714與警方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