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田寮村工傷 建築物塌牆男工遭壓傷頭 送院搶救不治

撰文:陳傲淇 陳浩然
出版:更新:

元朗發生牆壁倒塌壓傷工人意外。今日(19日)下午近4時,田寮村123號附近一村屋,當時正進行拆卸工程。現場一幅牆壁突然坍塌,一名男工人走避不及被瓦礫壓着,他頭部受傷當場昏迷。消防將他救出,救護員將傷者送往博愛醫院搶救,惟送院後證實不治。勞工處表示,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到現場,現正調查意外原因,並已向涉事處所佔用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香港01》正向屋宇署查詢有關意外。

現場消息指,兩名工人當時在村屋地下層位置,清拆一幅牆壁。懷疑在施工期間,木方未能承托牆壁致塌下,壓倒一名工人上半身。警員到場調查事件。

元朗田寮村一建築物在拆卸期間,牆壁倒塌。(陳浩然攝)

警方表示,警方接獲事發現場工人報案,指一間村屋拆卸期間,一幅牆突然塌下,壓中40歲姓陳男事主。救援人員接報趕至,發現上址有一幅面積約1米乘2米的牆倒塌。消防將陳男救出,他受傷昏迷被送往博愛醫院治理,其後被證實死亡。

勞工處對意外中有工友身故表示十分難過,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該處稱在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調查,並已向處所佔用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建築物的拆卸工作,直至該處信納處所佔用人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處方正全速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該處強調,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處方又稱,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勞工處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

就今日的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在網頁發放「職安警示」及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該處呼籲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