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港柬跨境詐騙集團拘14人 揭分工極精上中下線層層分贓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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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已活躍一年的香港與柬埔寨跨境釣魚詐騙集團,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及總區重案組第二隊,過去兩日(18及19日)展開代號「魚躍」行動,在全港多處拘捕14人,包括集團於香港的骨幹成員,揭發集團分工極度精細,上、中、下線各有不同角色,盜取他人資料購物圖利後,層層分贓,最後以虛幣形式交返柬埔寨上層。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總督察宋程慧指,今年初開始,新界北刑事總區留意到有釣魚詐騙集團,發送偽冒商業機構的短訊,指市民有yuu或the club等會員積分到期,要求他們輸入個人及信用卡資料,包括一次性驗證碼等,以延長會員積分。

警方透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發現集團有明顯的分工、角色,上線來自柬埔寨的主腦,建構虛假釣魚網站後,漁翁撒網發送短訊及電郵,騙取受害人信用卡及個人資料。身處香港的中線成員,接收被盜信用卡資料後,將資料綁定在犯案手機,用「搵快錢」的方式招攬下線,僱用「車手」及跑腿,着他們將绑定好的犯案手機,購買手提電話、名牌手袋、衣物、金器及點數卡等貴重物品,再將贓物(即「老鼠貨」)交由任職二手名店及二手金舖的職員散貨圖利。

警方指,集團分成數個架構,贓款透過現金、貨物及虛擬貨幣形式套現,從而清洗黑錢,逃避警方追捕。相關「車手」及跑腿,會在每件貨品套現之後分到贓款的15%,之後將餘額的贓款,以現金或貨物方式,交予中線骨幹成員;中線成員扣起贓款的35%後,再將剩餘的50%,以虛擬貨幣形式,交返柬埔寨釣魚網站集團上層。受害人直至收到銀行通知,始驚悉自己信用卡被人盜用而報案。

犯罪集團分工精細,上中下線層層分贓。(王譯揚攝)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14名在港的集團骨幹成員,包括中線、下線成員(俗稱「車手」)。過去兩日(18至19日)分別於大埔、粉嶺、黃大仙、馬鞍山等多處,以涉嫌「串謀詐騙」及「處理贓物」罪,拘捕10男4女(21至33歲),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全部人正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疑犯涉嫌干犯全港39宗「串謀詐騙」罪及1宗「處理贓物」案,涉款102萬元。行動中,警方檢獲總值逾78萬元與案有關的證物,包括大量名牌手袋、服裝用品、金器、手提電話及電腦等。

警方檢獲總值逾78萬元證物,包括大量名牌手袋、服裝用品、金器、手提電話及電腦等。(王譯揚攝)

警方相信今次「魚躍」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跨境及有組織釣魚網絡詐騙集團,並會繼續以情報主導方式,打擊網上騙案。警方呼籲市民若收到電話短訊、電子郵件及網上聊天室訊息,尤其附有網址的訊息,要求提供信用卡資料包括驗證碼及個人資料,應保持冷靜或與相關公司核實。如有懷疑,可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強調,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係一個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C條,任何人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的人,可處監禁14年。 而串諜欺詐罪亦係《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入面嘅指明罪行,定罪後有機會會被加重刑罰。

此外,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大家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