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與警方全港多區反黑工 連續3日拘11男女

撰文:歐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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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本周二至昨日(21至24日)期間,於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代號「曙光行動」及連同警方合作的「冠軍行動」及「風沙行動」,合共拘捕了年齡介乎29至59歲的2男9女,當中涉非法勞工和逾期逗留人士各有5人,另有一名女子為非法入境者。

入境處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期間共拘捕11人,當中一名非法勞工被入境處人員帶上車。(入境處提供)

處方稱,在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期間,特遣隊人員共搜查了3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及零售店鋪,拘捕一名懷疑是非法勞工的38歲女子,她同時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分證。

而在「冠軍行動」期間,執法人員於紅磡及九龍城區搜查了39個目標地點,拘捕涉嫌當非法勞工的的1男3女,他們年齡介乎38至59歲,其中一名女子持有「行街紙」,另外兩名女子則分別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分證、以及行使及管有他人身分證。當局另拘捕了涉嫌逾期逗留的1男4女,各人介乎29至41歲,另一名33歲女子則因非法入境被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處跟進。

處方重申,任何人違反對其逗留條件即屬犯法,所有旅客未獲批准前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而僱主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