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經訂閱平台資助羅冠聰及許智峯被捕 國安處籲勿自招麻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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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今午(14日)召開記者會,總警司李桂華聯同高級警司洪毅表示,各懸紅100萬港元新通緝5名身處海外港人,包括鄭文傑(33歲)、許穎婷(24歲)、邵嵐(24歲)、蔡明達(46歲)及霍嘉誌(42歲)。此外,昨日(13日)以「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拘捕2男2女,涉嫌透過網上訂閱者平台,在過去3年資助1萬元至12萬元予被通緝人士羅冠聰、許智峯。李桂華強調,警方會對被通緝人士會追究到底,並提醒試圖資助他們的人士要三思,勿自招麻煩。同時,他亦呼籲有資料提供的人士可與警方聯絡。

被捕4人涉嫌資助羅冠聰(左)及許智峯。(資料圖片)

洪毅交代行動詳情時指,警方留意到在上次通緝名單內,兩名逃犯羅冠聰及許智峯分別在2020年6月及12月逃往外國後,在一個網上訂閱者平台上開立帳戶,並多次在帳戶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亦不斷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及法官,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時,兩人分別在該網上訂閱者平台呼籲眾籌及呼籲公眾提供金錢資助,支持他們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

國安處調查顯示,羅冠聰、許智峯透過該平台獲取資金,國安處掌握充分證據後,發現4名本地人士,包括2名男子(29、68歲)及2名女子(56、59歲)自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3年內透過該平台資助羅冠聰、許智峯,以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資助金額由1萬元至12萬港幣不等。調查亦顯示,他們有瀏覽羅冠聰、許智峯有關平台帳戶。

警方昨日於4個地點採取執法行動,以「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拘捕該4名人士,他們報稱任職電梯技工、補習老師及退休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然繼續。洪毅提醒,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被問及一般市民如在網上訂閱相關平台會否觸犯國安法,李桂華稱不用刻意着眼於那一個平台,而是視乎意圖及性質,一般市民如瀏覽或捐錢而有機會危及國家安全,便不應該訂閱。洪毅亦指,要視乎其意圖及具體行為,國安法清楚列明4類有關罪行,包括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干犯相關罪行,如發現有可能犯法,建議市民立即取消訂閱或停止捐款,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以勿自招嫌疑及負上刑事責任。

▼早前被通緝8名流亡海外人士▼

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8名流亡海外人士。(資料圖片:陳浩然攝)

今年7月3日警方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當時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強調懸紅的做法,並非「做騷」而是執法,懸紅屬於嚴重罪行常見做法;又指希望他們珍惜這個機會,回港自首。李桂華亦承認若通緝人士不回港便無法拘捕,但表示警方工作不會停止。

▼ 警國安處今日(12月14日)新通緝5名海外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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