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詐騙|拘35人包括林進 申請額涉千萬 製假文件拆帳騙資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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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朗區議員林進前日(9日)被捕,據悉涉及政府資助的「科技券」騙案;行動中警方另拘捕多人。今日(11日)商業罪案調查科交代詳情時指,去年7月起接獲創新科技署轉介,發現有詐騙團伙利用中介公司,招攬不同商戶申請科技券,再合謀拆帳騙取資助;更會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替申請人製造虛假營運證明、付款紀錄等;甚至透過親友開設多間科技服務供應商,聯同申請人騙取資助,當中涉及50宗案、涉款約1,036萬元;其中3宗申請已獲批,共發放45萬元資助額,最大一宗批出20萬元。商罪科及重案組過去兩天(9至10日)以「串謀詐騙」、「企圖欺詐」及「欺詐」等罪拘捕35人,相信分屬3個犯罪團伙,包括8名虛假科技服務供應商董事及公司秘書、23名店鋪負責人及4名中介公司負責人。據了解,早前被捕的林進相信為科技券申請人。

創新科技署助理署長黃文忠、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高級警司孔慶勳,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吳基駿及高級督察馮潤和交代案情。(陳浩然攝)

創科署於2016年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科技券」,開放予本地企業申請,資助可應用於項目相關的科技顧問服務、設備及軟硬件等。申請人須預先向科技供應商繳交款項,如申請獲批,創科署其後會批出75%資助。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而生產力局一直負責「科技券」的秘書處工作。創科署自去年收到有關科技券申請的舉報,經檢視及分析相關資料後,初步認為有可疑,遂將有關資料轉交警務處跟進。

警方經調查發現,有不良中介公司透過社交媒體或「Cold Call」等手法,以「不成功不收費」作招徠,招攬不同的中小企公司或商鋪,誘使商戶提交科技券資助申請,以騙取及瓜分資助款項。中介公司亦會提供一條龍式服務,包括填寫申請表及遞交相關文件,甚至開立電郵地址假扮申請人與「科技券」的秘書處溝通。

創科署於2016年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科技券」,開放予本地企業申請,資助可應用於項目相關的科技顧問服務、設備及軟硬件等。(陳浩然攝)

除了利用中介公司招攬申請人,集團亦會透過親屬及朋友開設多間科技服務供應商,對相關科技項目作出報價,從而滿足科技券申請中最少要有3間獨立公司作出報價的要求,亦確保中標公司為詐騙集團所控制。警方發現,部份科技服務供應商負責人無科技相關背景,他們的職業為家庭主婦、油站職員、水手、倉務員等,相關公司除了用作虛假投標外,亦無任何實際業務。

警方又發現,中介公司會包攬所有款項,並替申請人製造虛假文件以騙取資助。由於創科署在發放資助之前,申請人須證明已向科技服務供應商付款。因此中介公司會透過關聯公司,轉賬至申請者的銀行戶口或給予現金申請者,再由申請者透過銀行轉賬至由集團操控的服務供應商,以製造虛假既支付紀錄。

中介公司會代申請者遞交虛假的項目完成報告,連同之前相關的支付紀錄證明,欺騙創科署批出資助。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有書面記錄及其他證據,顯示申請人和中介公司曾商討分賬比例。如資助獲批,申請者將與中介公司將以七三或六四分賬。除此之外,警方亦發現有詐騙集團會利用空殼公司申請資助,並提交偽造的業務紀錄,包括發票、銷售紀錄等等,以滿足申請要求。

警方解釋犯案手法。(陳浩然攝)

過去兩天,商業罪案調查科及西九龍重案組展開代號名為「突風」的拘捕行動,搜查多個地點,包括64間涉案公司、被捕人士住所及辦公地點,檢獲涉案公司營運和員工紀錄、銀行文件、電子儲存裝置及約港幣36萬現金。有被捕人士在警誡下承認串謀騙取資助。警方於行動中亦成功凍結兩個屬於中介公司的銀行戶口內的結餘,合共約95萬元。

警方以「串謀詐騙」、「企圖欺詐」及「欺詐」等罪名共拘捕35名涉案人士,相信分別屬於3個犯罪團伙,分別為21男14女,年齡介乎24至62歲,包括8名虛假科技服務供應商董事及公司秘書、23名店鋪負責人及4名中介公司負責人。

警方在其中一間不良中介公司的辦公室,搜查出大量與科技券申請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會對相關資料仍進一步分析及調查。(陳浩然攝)

其中,創科署已經批出3宗資助申請,合共發放45萬元資助款額,最大一宗批出金額為20萬元。至於前元朗區議員林進旗下的「同行搬屋」,事後在社交媒體表示從來沒有收到該筆資助。據了解,由於部分申請仍在審批過程期間,警方發現有可疑後,創科署已及時阻止批出款項;而今次大部分申請個案均未有獲批,當中最大一宗申請款項為31萬元,亦沒有獲批。涉事申請人公司包括食肆、零售、空殼公司等等。

警方在其中一間不良中介公司的辦公室,搜查出大量與科技券申請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會對相關資料仍進一步分析及調查。警方相信,今次拘捕行動已成功瓦解多個有組織犯罪團伙。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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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列譴責不法之徒以欺詐手段意圖騙取相關資助,亦必定會全力追究相關的刑責。警方會繼續與創新科技署及科技券秘書處保持緊密合作,交換情報,就可疑申請作主動、全面及深入調查,將騙徒繩之以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因為一時貪念而鋌而走險作出違法行為騙取或協助騙取資助。根據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嘅「欺詐罪」及普通法嘅「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各項罪行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