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女財務經理遇網騙 遭假「商業伙伴」氹「投資」失$1,780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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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上周三(14日)接獲一名57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透過一網上社交平台結識一名男子,對方於去年5月至今年2月期間,先後誘使她點擊相關連結至虛假網站並進行投資,另外亦要求事主支付金錢作其生意之用。該名男子其後失聯,事主亦無法登入相關網站 ,懷疑受騙遂報案救助,她總損失約1,780萬元。據了解,事主任職財務及行政經理,騙徒透過Instagram假扮其過往的商業合作伙伴,其後繼續與她交談,騙她參與假投資。

騙案新聞大全.專頁|騙案日日有、天天新 Whatsapp騙案、電話詐騙即時「報」

據悉事主於去年3月在Instagram接獲匿名訊息,對方自稱是事主來自新加坡的前商業伙件,雙方其後透過通訊軟件Line繼續交談。騙徒先以「高回報」誘騙事主到一個假網站開設投資戶口,投資黃金及虛擬貨幣,事主開戶口與自稱該投資平台「客戶服務員」的騙徒持續聯絡,按對方指示,於去年5月至今年2月期間,先後45次轉帳共約1,25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29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之用。事主曾獲發約260萬元的「投資利潤」,以博取其信任並繼續投資,據了解該筆款項是由10多個銀行戶口,分10多次轉帳到事主戶口。

曾獲$260萬「投資利潤」 聞騙徒稱業務捲訴訟悉數交出相助

另外,自稱事主「商業伙伴」的男子於去年9月,聲稱在新加坡的業務捲入法律訴訟,要求事主提供790萬元協助,事主遂按指示以現金方式,將約790萬元存到對方指定的3個虛擬貨幣錢包,據悉當中包括她獲得的260萬元「投資利潤」。該名男子其後失聯;事主則在嘗試從假投資網站提取約120萬元資本時,被要求收取約100萬元行政費,事主未有繳交,其後無法登入相關網站 ,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她合共損失約1,780萬元。

騙徒提供轉帳戶口 6個早涉騙案遭「防騙視伏APP」記錄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屯門警區科技罪案及財富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調查更顯示,騙徒提供予事主的轉帳戶口當中,有6個涉及早前的騙案,已被記錄在警方「防騙視伏APP」的資料庫內。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提醒市民保持警覺,呼籲如懷疑受騙,立即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熱線18222。

另外,防騙視伏APP將於2024年2月26日新增三大功能,包括:
1. 可疑來電警示:自動檢查來電,若來電涉嫌詐騙和網絡風險,會即時發出警示提醒;
2. 可疑網站偵測:自動將你瀏覽的網站與防騙視服app的資料庫作對比,如偵測到潛在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會即時發出通知;
3. 公眾舉報平台:一鍵舉報可疑網站及電話號碼,共建風險來源數據庫,降低用戶受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