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判囚.圖輯】由被起訴、審訊至入獄 前特首淪為階下囚

撰文:林若勤 李澤彤 黃永俊 江智騫 陳永武 羅君豪 樊素心 梁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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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被判入獄20個月,頓時淪為階下囚。高院法官陳慶偉今早(22日)判刑時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曾蔭權犯案時為香港的行政長官,是政府和特區之首,他的決策非常重要,尤其廣播發牌事宜影響社會各階層,曾蔭權在本案中違反誠信。曾太曾鮑笑薇於丈夫遭判囚後在庭外形容「今日是很黑暗的日子」,坦言對法庭的裁決感失望和傷心,並決定上訴。而案中的第一控罪將於今年9月重審。廉政公署於2015 年10月5日落案起訴曾蔭權,案件於當天下午隨即在東區法院提堂,為曾蔭權涉貪案展開序幕。案件由裁判法院轉介高等法院審理,需時一年零四個月。今年一月案件正式開審,前特首曾蔭權在保鑣護送下應訊。每次上庭他與妻子都寸步不離、手拖手進入和離開法院。他在上周四等候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時,更對記者公開稱:「我係會信香港人,成日都信。」及至本周一,法官將曾蔭權還柙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判刑,前特首終由囚車押走。今天判刑後他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準備服刑。攝影:李澤彤、黃永俊、江智騫、羅君豪、鄭子峰、林若勤、陳永武、梁鵬威撰文:樊素心

前特首曾蔭權於2015年10月5日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當天早上傳出曾蔭權被捕的消息後,大批傳媒冒雨在北角廉署總部門外守候。11時許,一輛七人車駛進廉署,逗留數分鐘後離開。(李澤彤攝)
2015年10月5日早上,廉政公署表示起訴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於當天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蔭權於下午約1時50分抵達法院,他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審,離開法院時其妻子曾鮑笑薇陪伴在側。(李澤彤攝)
70歲的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屬特區政府被起訴的最高級前官員,案件轟動全港。(李澤彤攝)
案件提堂後轉交高等法院審理,於2017年1月10日正式開審。當天早上9時許,被告曾蔭權在保鑣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他下車時小心攙扶陪他應訊的曾太,曾太面對傳媒時面帶微笑。(羅君豪攝)
案件審訊多日,法官陳慶偉於2月14日開始引導陪審團,一共9人的陪審團於2月16日早上退庭商議,及至當晚仍未能達至共識,法官將案押後至翌晨以解答陪審團提出的疑問。2月16日晚上8時許,曾蔭權在妻子陪伴下離開高等法院。(李澤彤攝)
自陪審團退庭後,記者一直在高等法院門外等候裁決結果。照片攝於2月16日傍晚時份。(倫星揚攝)
法官於2月17日續解答陪審團的疑問,案件仍待裁決。曾蔭權的胞弟、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到聽旁聽,以示對兄長支持。(余俊亮攝)
2月17日,陪審團以8比1裁定曾蔭權第二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曾獲准保釋至20日。他離開法庭時由妻子攙扶。(余俊亮攝)
2月20日早上,被裁定罪成的曾蔭權乘坐七人車抵達法院,下車時木無表情地捉著妻子的手。他於被裁定罪成前曾在法院對記者稱:「我係會信香港人,成日都信。」(黃永俊攝)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為曾蔭權撰寫長達10頁的求情信,並有到庭旁聽以示支持。(林若勤攝)
2月20日早上,被裁定罪成的曾蔭權抵達法院,在記者簇擁下進入法庭。(鄭子峰攝)
2月20日下午,法官陳慶偉決定將曾蔭權還柙等候判刑,記者在高等法院門外等候囚車載走曾蔭權。(李澤彤攝)
被裁定罪成的曾蔭權由囚車帶走,被押送往荔枝角收押所。(李澤彤攝)
穿著西裝的曾蔭權在懲教員押送下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江智騫攝)
曾蔭權雙手鎖上手扣,腰纏鐵鏈,由九名懲教人員押解下步出伊利莎伯醫院。(陳永武攝)
曾太曾鮑笑薇於丈夫遭判囚後在庭外形容「今日是很黑暗的日子」,坦言對法庭的裁決感失望和傷心,並決定上訴。(羅君豪攝)
被判入獄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由囚車送入荔枝角收押所,準備服刑。(梁鵬威攝)